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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锦镇明月村的低保户贺少珍就是这一政策的受益者。贺少珍因病需常年服药,家庭经济十分拮据。2020年12月,一次意外摔伤,让贺少珍一家的生活更加困难。
“当时,屏锦镇民政办专职协理员了解情况后,帮助我申请了临时救助金1万多元。”贺少珍说,这笔临时救助金就像一场“及时雨”,切实解决了家中困难,让她重拾对生活的信心。
据了解,我区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范围,全面落实城乡低保等政策,切实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同时,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给予生活补贴,落实残疾人护理补贴、老年人福利和高龄补贴,足额发放优抚抚恤补助,全力支持退役士兵参保接续,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2021年,区财政局将聚焦改善民生,创造高品质生活,持续做好困难群体救助保障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特殊困难群体补贴,用政府的‘紧日子’换来老百姓过‘好日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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