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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当扩大对象范围。优化全区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将符合条件的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双百”大型民营企业纳入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支持范围,积极引导培育乡村振兴产业和其他微型商业个体,保证民营经济发展需求。2019年1—9月,申请企业达114户,比去年同期增长39.02%。
二、优化融资指标结构。细化额度指标,明确个人经营性贷款单笔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中小微企业单笔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新增“双百”企业中的大型民营企业单笔额度原则上不超过8000万元。取消企业10%的自筹资金条件,进一步放宽政策准入条件,增强金融支持力度。仅今年9月就完成转贷应急周转资金12笔,为12家企业提供4240万元资金支持。
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转贷应急周转资金实行有偿使用,管理平台收费标准由原来管理平台根据实际使用自然天数按0.2‰收取资金占用费,调整为按每个工作日0.2‰收取资金占用费,不足1个工作日的按1日收取,免去非工作日的费用收取,有效降低企业使用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的成本。
四、延长企业使用时间。由于办理解押和抵押需要繁琐的过程,同时银行需要报多个层级审批放贷,因此长寿区将转贷资金使用时间由7个工作日延长至15个工作日以内,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若15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续贷相关手续,应立即将转入的该笔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无条件全额退回管理平台原划入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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