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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吉林省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四平市时代广场创业职业培训学校和四平市顺邦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综合评审,并对其办学场地、教学设施、师资配备等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评估。评审小组认为该培训机构基本符合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置标准,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经联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批准其成立职业培训学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电话:0434-3651026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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