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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事业劳动用工单位:
按照《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建立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黑名单”制度的通知》(吉人社明电〔2016〕16号)文件精神,结合2019年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企业劳动用工检查结果,拟将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等90家企业评为“A级守法诚信单位”、长春市大禹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22家企业评为“B级基本守法诚信单位”、吉林省鹏远电梯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评为“C级违法失信单位”,初评用人单位名单将通过市人社部门微信公众平台及门户网站向全社会进行公开征信(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4月2日—2020年4月11日共10天)。
如有对本评定结果有异议或发现有漏评、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10天内向长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请复核,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逾期没有提请复核的,视为无异议。正式评定结果将在本网站和长春市人社局官方微信上公布,并将结果通报至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同时推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咨询电话:0431-85679871 联系人:张东升 常家铭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日
附件:
长春市2019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名录 .xlsx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本站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