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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加工项目招商

招商部门:南川工业园区

发布日期:2020-12-02 17:40

联  系 人:招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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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介绍
重庆市南川工业园区是经重庆市特色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审批的重庆市级特色工业园区,享受重庆市级特色工业园区的相关优惠政策。园区位于重庆市南部,南川区北部。园区所在地交通便捷,渝湘高速公路、南涪铁路横贯南川全境。工业园区龙岩组团距南川市区3㎞,距渝湘高速公路南川出口4㎞,距重庆主城区半小时车程。距重庆江北国际机场1小时车程,距长江深水港码头1小时车程,融入重庆1小时经济圈,成为渝南黔北通往重庆主城及我国中、东部的重要节点。新建的南川火车站货站在园区规划区内,渝湘高速公路东胜出口连接至园区道路,南涪铁路正在建设中。
园区供电、供水、供气可满足入驻企业要求。园区供电由重庆市电力公司在园区内建设的220KV输变电站和北固110KV变电站、城郊110 KV变电站供给;园区供气由重庆气矿渝川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供给,日供气量30万m3;园区供水由区供水公司供给,日供水量6万m3。
园区规划建设主干道路宽40m,次干道路宽24m的道路交通网络,所有管线全部按规划埋地敷设。园区道路、通讯、水、电、气等“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具备企业入驻条件。
按照“一园多组团”发展思路,南川工业园区总体规划面积60 ㎞2,其中:龙岩高新产业开发区15㎞2,水江组团20 ㎞2,南平组团20 ㎞2,南城组团5㎞2。龙岩高新产业开发区主要布局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产业;水江组团主要布局铝及铝加工业、铝产业配套煤化工业;南平组团主要布局植物资源加工业、旅游产品加工业、建材产业等;南城组团主要布局铝产业、机械加工业。
入园企业除享受重庆市级特色工业园区相关优惠政策,即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特色工业园区的意见》(渝委发[2002]28号)文件中的相关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南川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南川委发[2010]25号)文件中的相关优惠政策,对重大项目可按照“一企一策,特事特办”的方式,对其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
园区为入园企业提供专人负责的“并联式审批”及“一站式” 服务、“一费制”收费。南川特色工业园区凭借其独特的区位优势,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开放的政策环境,高起点的规划建设,贴心的招商服务,正在成为投资的热土,崛起在渝南黔北。
区位优势
重庆市和四川省成才市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请国务院同意,正式成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是我国首次设立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一小时经济圈“是指以主城为核心,在交通1小时可通达的范围内,形成一个具有明显聚集效应、具备竞争优势的西部地区最大城市群。照初步构想,一小时经济圈”由24个区县组成。这些区县包括:主城9区、南川、双桥、长寿、合川、涪陵、永川、江津、万盛、璧山、綦江、荣昌、大足、潼南、铜梁、武隆。
重庆南川工业园区交通便利,,到重庆火车北站,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寸滩国际集装箱码头只需40分钟。正在建设中的南涪铁路直接连接渝怀铁路。经由怀化枢纽站,可达到南方各大城市。南涪铁路直接抵达涪陵深水港。可由万吨级船队运输货物抵达上海。渝湘高速直接可以到达长沙、上海等全国各大城市。经重庆外环可通达成都、四川等地。
准备建设的南川到万盛的高速公路。建设完成后经由綦江可直接连接出海大通道,到达北海、湛江等到南方沿海城市。
配套设施
交通:园区主干道40米宽。渝湘高速公路横贯园区并设立有交通出口。
供水:库容3800万立方米的肖家沟水库直接对园区形成6万平方米/日的供水能力,足以满足园区用水。
供电:园区内设有220KV变电站和北固110KV变电站也可以向园区提供电源供给,园区电力供应充足。
供气:中石油和中石化都已向南川供气,现在南川已经形成60万平方米/日的供气能力,待2期工程完工以后,可形成120万方/日的供气能力。
通信:移动、联通无缝隙覆盖,中国电信网络进入园区。为园区提供网络信息保障。
人力资源:南川区人力资源丰富,有城乡劳动力44万人,各类专业技术技能人才3万人,中级以上技术职称3427人,区职教中心每年可培训毕业学生2000人左右。                    

招商政策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适用范围及条件
(一)本政策所指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下同),是指南川区内外投资者在南川投资新办的独资、合资、合作项目,不受行业、投资比例、投资形式、经营类别和经营年限的限制。
(二)企业投资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财税优惠政策
(一)凡在我区投资兴办国家鼓励类产业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企业,自纳税年度起至2020年底,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如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二)在区内投资新办企业,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或者高新技术企业,自纳税年度起,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区级留成部份,第1-2年按50%补贴给企业,第3-5年按25%补贴给企业,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
(三)在区内投资新办工业企业,年纳增值税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或者高新技术企业,自纳税年度起,缴纳的增值税的区级留成部分,第1-2年按50%补贴给企业,第3-5年按25%补贴给企业,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
(四)凡在区内投资属以下情形之一的,自企业经营纳税年度起,缴纳的生产经营性营业税的区级留成部分,第1-3年按50%补贴给企业:
1.开发旅游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
2.兴办大型商业设施10000平方米以上的;
3.专业市场营业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
4.物流项目占地面积100亩以上的;
5.新建四星级及以上宾馆的。
(五)投资兴办小学阶段及以上学校的,自学校运行纳税年度起,缴纳的经营性营业税的区级留成部分,第1-2年全额补贴给学校,第3年按50%补贴给学校,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投资兴办义务教育的,与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等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杂费和公用经费专项补助。
符合上述优惠条件的投资企业,在优惠期内每一纳税年度的次年1月份向区招商局提出申请,区招商局会同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初审后报区政府决定,自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兑现。
三、土地优惠政策
(一)对工业类项目原则上按土地成本价出让。
(二)对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产业带动强或高新技术企业,土地出让金按一定比例补贴给企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三)投资道路、城市基础设施、学校、医院、文化、体育等非经营性公益项目,经依法批准,可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四、行政事业性规费优惠政策
(一)对入驻工业园区的工业类投资项目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投资兴办学校、医院的,在规费减免方面,与公办学校、医院同等待遇。
五、企业服务保障
(一)对投资企业办理各类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实行一条龙联合审批服务,按项目类别由牵头责任部门全程无偿代理,区政务服务中心全程协调,在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限时办结。
(二)在区监察局和区招商局设立投诉电话,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凡侵犯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投资者可直接向区监察局、招商局投诉。一经查实,由有关部门按规定时限作出处理,并回复投诉人。
(三)工商注册登记服务:
1.坚持“非禁即准、非限即许”的原则,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外,向民营资本全面开放。
2.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放宽民营企业集团设立方式和设立条件限制。
3.投资者可以股权、净资产、商标等形式出资设立公司。弛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字号所有人投资开办企业,可在名称中突出使用投资者字号。
4.支持优势企业发展壮大,采用动产抵押方式,帮助企业筹措资金,盘活有益资产。
5.放宽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投资主体、企业名称和企业出资限制,支持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来南川设立地区总部或研发中心。
6.支持企业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及时保障投资企业所需水、电、气、煤的供应和光纤电视、通讯设施的安装。
(五)投资企业依法自主确定招聘员工的对象、条件、方式和数量,自主选择职业介绍机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职业介绍机构免费为投资企业提供招工服务。
(六)投资企业业主和员工的子女入学、就业、参军享受区内居民同等待遇。
六、“一企一策”
对固定资产投资较大、产业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或者龙头项目采取“一企一策,特事特办”的方式,由区政府单独制定优惠政策,并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为企业提供服务。
七、其他
(一)同一项目涉及几个优惠政策的,只享受一个最优惠的政策。
(二)对有突出贡献的投资企业法人代表或高层管理人员,可聘请担任区政府经济顾问,参加“振兴南川突出贡献奖”评选活动。
(三)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重庆市南川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南川府发〔2007〕51号)文件同时废止。
(四)本政策由区招商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入驻流程

招商入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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