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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忠县财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0 年生猪贷款贴息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9 09:32 发布单位: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忠县财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市、县金融支农政策,引导金融资本支持和促进全县生猪产业恢复性发展,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现将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生猪贷款贴息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街道)广泛宣传,指导符合申报条件的生猪养殖企业积极申报,按照要求将合格的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于2021年1月12日18:00时前,报送3份到县农业农村委发展规划科(502室),同时提交相应的电子表格。联系人:古江来、李宗芬,联系电话54256426。

附件:1.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0 年生猪贷款贴息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2.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9〕117号)

3.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通知(渝农发〔2020〕45号)

4. 乡镇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审核汇总表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忠县财政局

2021年1月4日

附件1: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20 年生猪贷款贴息项目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局(中心):

为加快我市2020年生猪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项目的实施,促进生猪生产加快恢复,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项目执行依据。2020年生猪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项目主要按照渝财农〔2020〕53号、渝农发〔2020〕83号、渝农发〔2019〕117号、渝农发〔2020〕4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二是项目管理方式。2020年生猪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项目资金已采取切实方式下达。其中,在中央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中下达区县贴息部分(不超过2%),市级贴息部分资金在中央2020年生猪调出大县专项资金中进行了预安排。但由于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严峻,中央先后运用优惠政策贷款、疫情期间再贷款再贴现利率等货币政策杠杆指导生产,使得年内间规模养殖场贷款情况较为复杂。请各有关区县要认真比对,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利率和各生猪规模养殖场的实际贷款利率情况(附件2)进行核算。尤其要注重政策的差异化和贴息的时间节点。如50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种猪场享受贷款贴息时间从2019年8月1日起计算;享受疫情期间政策性低息贷款、贷款利率≤4.35%的,要按照实际情况严格执行,不得多贴、超贴。申报程序要严格按照《重庆市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的规定,由企业申报-区县初审-市级评审-财政部重庆监管局复核-公示拨付的流程执行。资金补贴额度要组织专业财会人员进行核查后确定。

三是及时申报材料。中央生猪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项目具有政策性强、补贴资金核算复杂、审批程序严格等特点。请各区县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区县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报告和佐证资料要求语言简练准确,佐证资料规范齐全。要尽可能采取项目化、事项化、清单化、数字化等方式,体现工作成效。并请于2021年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资料以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委。我委汇总后,将在组织第三方机构评估后,会同市财政局报财政部重庆监管局复核。

联系人:程尚,电话:89133140,邮箱:531358656@qq.com

晏亮,电话:89133169,邮箱:573187469@qq.com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利率表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